季诺澜喃喃自语。
突兀的,她想起了大二的某一天,她妈妈辛香兰对她说的那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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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来到秦宇和季诺澜读大二的那一年。
那一年,秦宇还在追着他的女神季诺澜。
从大一到大二,追了有小两年了。
这两年,也并不是全无结果,最起码季诺澜虽然嘴上没说,但她心里其实已经把秦宇当做她的男朋友了。
上专业课的时候会默默的坐在秦宇的座位旁边、去食堂吃饭偶尔也会与秦宇分享自己餐盘里的食物、跟大学室友出去逛街看到好看的男装时,也会想到如果是秦宇穿的话,应该会很好看……
高中三年一直是乖乖女的季诺澜从来没有谈过恋爱,而上大学后,一次性就有一堆的优质男追她。
阿美立卡来的白男,文森特,一身的艺术细菌,呸,细胞,还是个男高音,长得帅,家里也有钱。
另一个就是魔都孤儿·秦宇,十九岁时秦宇靠着他那张脸蛋就已经被评为了“交大第一校草”,颜值无敌。更重要的是秦宇本人也不是那种只有皮囊的草包,他十八岁就靠着一本小说狂揽百万稿费。
那时的季诺澜在这两人中曾短暂的摇摆,但最终还是本土帅哥更胜一筹,所以那时候,季诺澜已经芳心暗许了秦宇。
只是还没挑明。
挑明的契机要等到大二下学期,那个时候,交大与台北的一所名校进行了合作。
交大和台北的大学都互派了交换生。
而从台北大学过来的交换生中有一个女生,叫魏潇雨。
在季诺澜的印象里,这个魏潇雨的家里应该很有钱,而且她的父辈应该在某一层面很有地位很有影响力,不然交大也不会那样讨好魏潇雨。
交大为了让魏潇雨更好更快的适应新环境,于是指定派了秦宇去做魏潇雨的所谓的“生活助理”。
这就让当时的季诺澜很有危机感了,毕竟那个魏潇雨同样也很漂亮,还有“学姐”的身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