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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长风和陈傅国到了,还从集市上买来了荔枝。这荔枝可是昂贵的水果,也是王千军前世最喜欢吃的。问题是,今世不比前世,前世汽车、火车、飞机,还有冷藏手段,要吃荔枝并不是什么难事,荔枝的三天保鲜期这个麻烦问题已经解决了。而在这个时代,要将刚采摘下来的荔枝在三天内运到南京,还是很费力气的。
“你们俩个还敢说,我等了个快半个时辰了,中午就没怎么吃东西,快要饿死了。不先吃,难道要饿着肚子等你们啊。这么晚才过来,别告诉我就是为了去买荔枝!”
王千军的抱怨两人都听到了,两人也只是笑了笑,各找了位置坐下来,王千军跟邢三也不客气,直接他们带来的荔枝抢过来,直接吃开了。
陈傅国是一个很普通很实在的人,如同京中无数的百户一样,他的资历与为人真的很普通。陈傅国的父亲也是锦衣卫,因为在靖难中的功勋,为儿子挣得了锦衣卫百户这个职位。不过陈傅国的父亲跟纪纲那一派不对付,当王丛云开始崛起后,他的父亲就让陈傅国来接近王千军。
陈傅国从小就在他父亲安排的道路上前行着,从小弓马娴熟,擅长枪、剑。一名武将该会的,他都会了。所有武将该遵守的,他也都遵守了。跟王千军在一起,既没有一点突出的特点,但也找不到什么缺点。怎么说呢?跟这样的人交朋友还是挺实在的,最起码当你得势的时候,你可以信任他;在你失势的时候,他虽然可能离开你,但绝对不会背叛你。
拿起小二送过来的碗筷,陈傅国吃了一口五香豆干,然后又叫了两个小菜,这才说道:“我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在三千营呢。刚好跟三千营里的人比骑射,赌了五贯钱的宝钞,如果放弃就输了。还好,最后险胜了一箭,他的马出了点问题。千军你还敢怪我,看我这么有良心,赢了钱马上拿三贯出来买荔枝。你们两头狼,不要把别人的份都吃光了。”
三千营,京军三大营之一,以塞外降丁三千骑兵组成。之所以叫三千营,是因为组建此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