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易背着两把刀,从鸟窝中取走藏好的辟谷丸,再看了眼倒塌的木屋,枯萎的花草,他一块砖一块砖铺好的石头小道,无声的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去。
“我只想平静地生活,怎么就这么难呢?”
虽然他已经干掉了三当家和他的小弟们,但他现在住的这地方既然有第一个人知道,那就会有第二个人知道。
难保不会有猛虎山的人再次找来。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江易选择退让一步,主动搬离。
在现阶段,他的主要任务还是好好练武,救回姐姐,至于其他的,只好先记在小本本上。
等以后实力到位了,再去猛虎山灭个门吧。
现在嘛,先苟它一波。
……
时光悄然流逝。
江易不再拘泥于一地,也不去经营什么小窝。
他活在山中,居无定所,每日与野兽为伴,饿了吃辟谷丸,渴了就露水,山泉水。
有赖于强大的体质,无污染的环境,除了偶尔拉个肚子,清清肠胃,暂时没有其他毛病。
嗖!
空气呼啸一声,一只正吃草的兔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脑门陷进去一个大洞,一颗指头大的石子镶嵌在血洞中。
兔子蹦跶了两下,就倒地不行了。
衣裳破烂如同乞丐装,头发蓬松如非主流,还多了些许胡渣的江易从树后走出。
他拎起兔子,熟练地剥皮,去除内脏,串好,钻木生火。
不多会儿,火堆升起,兔子的血水混着油脂落下,在火堆中发出刺啦的声音。
江易席地而坐,目光看向远方群山,明明衣衫褴褛,却有种出尘的气质。
好一会儿,他从怀中摸出一块巴掌大小的灰布,用烧焦的木炭在灰布上画上一笔。
可以看到,布上写满了正字,画上这一笔后,正好十二个,也就是六十天过去了。
自从他的小木屋被毁之后,他已经当了六十天的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