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群烦人的家伙啊……”
伊斯特捡起了地上的黑色运动帽,掸了掸上面的灰尘,重新戴回自己的脑袋上,将帽舌压低,几乎遮住了自己大半张脸。
缓步走出幽暗的小巷,巷子里面横七竖躺满了高矮胖瘦的西装男,一大堆黑帮小混混。没有意外,也没有手软,这些人全都死了。
这已经是伊斯特隐藏的第三个城市,却很快就又暴露了,立即就围上来一群小混混。他们抖着手枪,甩蝴蝶刀,挥着太刀,一个个凶神恶煞,狼狗一样盯上了伊斯特。
然后,他们迎来了一场冷酷的残杀,几秒钟十几个人全都被干掉了,死在了幽暗的小巷子里,像一群被药死的老鼠,在臭水沟里慢慢腐烂,发臭,什么狗屁都不是。
伊斯特想不到黑帮势力规模会如此之大,如此之广,几乎每一个城市,每一条街道,都有他们的人,各种奇形怪状的小混混都是眼线,个人信息早已暴露的伊斯特,竟是无处遁形了。
但是,他又隐隐觉得不对劲,太高效了,这些黑帮的行动能力和侦察能力都太出色了,自己前脚才刚刚踏进新城市,后脚就被人堵住了。
难道他们都修炼了火眼金睛不成,一眼就能识破我的乔装?
“不管怎么样,这个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不,是附近的城市都不能待了。我要先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让老妈躲藏起来,然后等我将所有的麻烦解决掉,再接她出来,去一处更僻静更安全的地方生活。”
伊斯特打定了主意,隐秘地拐进了工具店里买了一把铁锹,又到面包店买了一大袋面包和水,然后像泥鳅一样“顺溜”地穿过街上的行人,翻身跃上了三楼,从阳台上跳进去,把躲在门后听走廊动静的丽莎娜吓了一大跳。
“是我,别担心,是我。”伊斯特赶紧安慰道。
丽莎娜拍了拍胸口,才松了一口气,可是苍白的脸色没有一点缓和的迹象。一连好几天的担惊受怕,让她神情憔悴,形容消瘦,像草原上的兔子,一有风吹草动就惊惧惶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