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K!”
史密斯擦了擦胸前的咖啡污渍,这是他第一次生气。
当然,爱德华的愤怒和指责,也坚定了他做好撤退路线的决心。
和志愿军的初次交锋,史密斯就已经感觉到了不对劲。
志愿军完全不怕死,战斗英勇,而且战斗经验丰富,他们总能找到美军的弱点,给与狠狠打击!
美军完全错估了志愿军的战斗力,也高估了自己的士兵……
就拿步行来说,无论向哪里转移,美军士兵几乎都是坐着卡车,他们没有人愿意步行超过两公里!
但在四周都是大山的环境下,很多看似无法通道的道路,却往往能出现一股又一股的志愿军战士,给他们来个突袭,搞得他们欲仙欲死……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差别。
诸多因素综合起来,便导致了第一次战役的重大失利。
从那时候起,史密斯就坚定了最好撤退路线的决心。
一旦形势不对,这座机场,将会是他们最后的逃生通道。
毕竟,这新兴里附近,几乎全都是大山和陡峭的山壁,以美国兵的性子,一旦遭到重大危机,他们是绝不可能跑得过志愿军的,他必须为自己和士兵做好万全之策。
……
风雪越下越大,很快便淹没了战士们的脚面。
每个人头顶和肩头眉毛等地方都堆满了白雪。
反着光的崇山峻岭之间,一只只志愿军小队,正火速的赶往同一个方向。
新兴里高地,下颚雨里机场。
他们必须在月号之前,赶到指定地点,目标地点进行全方面的包围,然后同时发起总攻,打美军一个措手不及!
只有如此……
才是志愿军唯一的机会。
否则,攻打一个地方的时候,被另一个地方的美军进行支援,志愿军的损伤,将更加惨重。
小跑,快步走,急行军……志愿军将快速穿插运转到了极致。
漫天的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