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能吸引人的眼球。
再接着就是醉欢楼的菜色也是一绝,不仅中看也中用。
让人吃过一次之后,就想来第二次。
要不然原著中,醉欢楼才开业一个多月,其生意火爆的程度,完全超过了京城中所有的酒楼。
而且在京城中更是流传着一句话,那就是——
此生不来醉欢楼吃一饭,那么相当于此生没有来过,实在是太可惜了。
就连那些吃不起醉欢楼菜色的穷苦百姓,也是要攒上很长一段时间的银子,其目的,就是来醉欢楼吃一次饭。
而且醉欢楼里的人,无论是小厮还是丫鬟,只要是进来这醉欢楼的人,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穷苦百姓,就连乞丐在门口因为好奇往里面张望的时候,他们都会善良的送一杯水出去给他们喝。
同样的,这也是醉欢楼生意为什么越来越火爆的原因。
....
虽然醉欢楼的客人很多。
但是凤向晚点的那些饭菜,在小玉下去没有多久,很快就端上来了,他们也没有等多长时间。
在看到小玉端着精致的菜色推门进来,在菜品放在桌子上的那一刻,凤向晚就闻到了属于醉欢楼专属的菜香味。
果然——
未见其菜,先闻其名。
见了其菜,更觉得这顿饭钱花得值。
知道离悠身上还有伤,不能吃太过于油腻的东西,哪怕这段时间,离悠身上的伤势恢复的差不多了,已经勉强可以吃一点油腻的食物了,但是凤向晚点的这些菜色全是清淡的。
只有几个别荤的,但是这些荤肉看起来一点也不油腻,相反还十分的清淡。
本来凤向晚肚子里就空,在府上就吃几口东西垫垫肚子,加上她都睡了一天了,哪怕后面醒来也是被饿醒的。
但是因为要和离悠来醉欢楼吃饭,所以她特意给自己留着肚子。
在看到醉欢楼的这些精致散发着香味的菜品的时候,即便对于她这种吃遍山珍海味的人来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