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亲手将手表给九叔带上。
嗯.......九叔自己不会带。
手表是银白色的,金属表带,镀金的表盘,一块手表一千块大洋,还有价无市!
这块手表是常青偶然救了一个外国商人,从他那里得到的。
现在的中原,别说手表,连钟表都不常见,十足的稀有货,带着真的是逼格十足。
常青给那位商人留了地址,麻烦他多搞一些手表之类的稀有洋货,他都买。
常青现在不算缺钱。
就一年时间,常青就赚了六千块大洋,被他换成了二十根大黄鱼,相当于二百两黄金!
这些钱,小部分是历练行道赚的,大部分是做生意得来的。
常青前世就是媒体行业的,写过书,做过广告,跟过剧组,什么都干。
这一年时间,他靠着抄书,然后靠着救命之恩结识了一位书商,在他的建议和引导下,书商做了文字广告生意,目前干得不错,常青有干股,所以不到一年,常青就攒了二百两黄金的家底。
这还是去除了给众人买礼物的钱。
九叔不停地抬手看手表,脸上得意开心的表情难以掩饰,看得出来,九叔很喜欢。
凝霜有些眼馋。
但她没开口讨要。
跟常青,她从来不客气,只是她懂事,知道这么贵重的东西,得到一块就很不错了,连师兄自己都没有,她要是要就是无理取闹了。
九叔美滋滋的把玩了一会儿,便意犹未尽的放下胳膊,抬头看向常青,越来越满意。
对自己这个大徒弟,九叔真的是挑不出任何毛病。
从不让他操心不说,主要是有孝心啊!
“很好!”
“师父喜欢就好!”常青笑了笑后道:“师父,逃跑的鬼魂您打算怎么弄回来?”
九叔想了想,无奈道:“看来只能搬救兵了!”
“师父,您看看这个!”
常青说着,把酒魄葫芦递给九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