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十年代,所谓的黑势力团伙,犹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官匪勾结在那个年代是很正常的事情。
“与其在家种地,还不如趁着年轻出去闯闯。”
这是陈再生的父亲常说的话。
于是陈再生带着自己的弟弟陈再养来到了南北交界处的一个小城。
但是这并不是根本的原因,真正迫使他们背井离乡的,是一柄锄头——在跟村里的恶人抢夺土地的时候,他们失手砸死了他。
于是在一个晚上,陈再生和陈再养坐黑车到了这里。
虽然工资比种地高很多,但是陈再生还是不满意。
因为这边的人,总以一种厌恶中还带有嫌弃的眼神打量他们。
“我脸上有脏东西吗?”陈再生在面馆里和陈再养面对面的坐着,忍不住看了看周围的人,“他们为啥离我们这么远?”
“不知道。”陈再养摇摇头,闷声道,他可不管周围人什么眼神,自己吃的不亦乐乎。
陈再养将近一米九的个头,是那种“肉包肌”类型的身材,从小便有着不同寻常的怪力。
但是他的脑子却不太灵光,耿直到有点傻,所以在从小长大的村子里,大家都喊他“傻哥”。
事实上他们两个还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城里人都用有色的眼光看他们,更想不明白,就算每次出门,穿的都是自己亲手洗的干干净净的衣服,不少人还是觉得他们脏。
因为这一点,陈再生曾经想换个工作,不在工地干了,但是人生地不熟,他无法为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
当天下午四点多的时候,按照他们包工头的吩咐,陈再生和傻哥被强行安排去跑腿,买点酒菜,说他自己懒得动弹,直接在工棚里睡觉了。
听到这句话的陈再生差点本能的一个嘴巴子抽上去,但想想还是忍住了,人家毕竟是给自己发钱的头头,惹出事对自己还真没好处。
傻哥属于那种好脾气的类型,你叫他干什么,只要不过分,他都会帮你,有时候没帮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