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你觉得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危害一样吗?”
林文对着局长问道。
“嗯?有什么区别吗?”
王一安不明觉厉。
“妇女年龄满4周岁以上了,无论被拐卖到何处。”
“只要有机会她们都随时会求救或者逃生。”
“拐卖妇女、持续控制妇女的难度很大。”
“而儿童被拐卖后,整个人生被重组,找回的概率很少。”
“对家庭的危害性远大于拐卖妇女案件。”
“而且儿童买方市场很庞大。”
林文对着王一安解释道。
“现在你还觉得危害一样吗?”
说完之后,林文眼睛直视王一安,凝重的问道。
“这......”
王一安一下子愣住了,一时说不出话来。
“拐卖儿童的社会危害性和发案率远大于拐卖妇女。”
“所以说将拐卖儿童罪和拐卖妇女罪设置在同一条。”
“十分不合理!”
林文接着愤慨的说道。
“另外,局长,我再问你一个问题。”
“拐卖妇女儿童罪主要针对的是犯罪分子的什么行为呀?”
林文用清澈的眼睛看着王一安问道。
“拐卖罪,拐卖罪,肯定是拐卖呀!以出卖为目的!”
王一安十分自信的说道。
“那不以出卖为目的的呢?”
林文追问道。
“不以出卖为目的?”
王一安再次一愣。
“还有不以出卖为目的的偷盗、拐骗儿童的行为。”
“比如有将儿童控制后当作自己孩子抚养的,也有当作乞讨工具等。”
林文对着王一安解释道。
“所以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拐骗、控制儿童的。”
“与以出卖为目的实施如上行为的基本无异!”
“但是国家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