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协议,宣传重点是瓶子和香水相得益彰,而且是买小饰品抽奖。这对于双方看似公平的。但重点还是香水。
如果香水受人欢迎了,谁还会在意瓶子?如果香水不行,瓶子再好又有什么用?
所以之前的推广协议中,被突出的一个,其实是雅歌香水。
如果推广活动成功了,得益最大的,是雅歌公司。如果失败了,搞抽奖活动的萝格公司要承担骂名,就成了突出的那个。
所以之前邱馨薇跟程明雅签订的协议,是雅歌公司暗中占便宜的。
不过合同都签了,林琅也打算违约:“那要不这样,雅歌公司也增加投入?也增加赠品数量,分担部分新增成本?”
“林琅,如果我们有余力,肯定独力做那样的推广……当然,如果你们有更好更合理的方案。我也会考虑。”
还能有什么更好更合理的方案?能让她觉得合理的,肯定都得是雅歌公司占便宜的。
如果不是现在凌舞已经宣传了,说了要抽奖雅歌公司的香水。他完全可以找其它公司合作,甚至独立做这个推广。
他一时想不到“更好、更合理”的方案,也懒得去想。
和雅歌公司合作的推广计划,会继续落实。但是林琅也没打算放弃自己的计划。
只不过,是单独完成还是跟别人合作,还需要考虑。
现在萝格公司主要业务是销售小饰品,如果买小饰品,送价值更高的饰品,那似乎有点太败家。
如果卖价格高的饰品送小饰品,以萝格公司现在的客户群体而言,参与者恐怕也不会多。首饰和饰品的附加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品牌价值。
那恰恰是小饰品厂最欠缺的。
林琅一边开车,一边思考着,是不是可以等萝格公司重新开始卖粮食了,再赠送饰品?不过,这个想法在脑子里过了一下,就直接否决了。
这次推广的目的与之前萝格公司卖粮食送钻石完全不一样。
之前那次是要推广粮食,这次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