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忘母亲之疾,心里更为感动。
他是个言出必践之人,既已认刘平做主人,除非刘平主动将其驱离,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做背主之事。
可是以刘平之鸡贼,送上门的名将岂能驱离?
打死都不能够啊。
刘平招来灵娥等几个少女给老夫人喂药,并在刘平的授意下要给老夫人量体裁衣。
他们二人待在现场不便,于是来到院中。
太史慈又一次跪地道:“多谢主人厚待家母,太史慈日后便为主人鞍前马后,死而后已。
请问主人名讳,小的也可铭记于心。”
刘平淡淡的笑道:“我乃曹使君帐下,任城郡典农中郎将,刘平是也。”
“主人是屯田官?”太史慈脸上略带一丝失望之色。
他有一句名言,“丈夫生世,当带三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
其志向就是要凭着一身武艺平定四方,建功立业,要不然他也不会离开北海,另寻明主了。
可是没想到,认了个主人竟然是个屯田官,以后恐怕只能跟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打交道了,这还立个屁的功业?
刘平自然能看出来他的灰心丧气,却也不慌不忙,反正以后他这个屯田官有的是仗打,不过他的打法可能跟别人不同罢了。
简单说就是:能出阴招,尽量不用明招,能背后坑人,绝不当面打脸。
他笑着对太史慈道:“既然入我帐下,你需记住我的一句信条,‘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这句话的精髓在于一个‘苟’字,你要好生揣摩。”
太史慈一愣,心里更不是个味儿了,大丈夫当纵横驰骋,博一个名扬天下,哪有拿这么颓废的话当信条的?
不求闻达于诸侯,不就是说打了胜仗也不让诸侯知道呗?那如何能打出自己的名声,并被诸侯认可?
这时候刘平继续道:“你先编入我手下屯田军校之中,做一个普通枪骑兵,我再给你改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