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天顺的养牛项目得到了许家庄的扶持。
仔细比较一番后,他觉得养奶牛比较麻烦,需要人工受孕不说,产奶期还要耗费许多人工挤奶,增加许多成本,不适合个人创业者。
他还是选择养安格斯肉牛,只要养大到出栏就行,省心省事。
而且如果牛出栏后遇到销路问题,许家庄可以签订定购合同,养出多少头许家庄要多少头,以合适的价格购买,不会让他吃亏。
这无疑又增加了一道保险。
随后,十月十五日,许家庄派了三辆拖拉机去了趟丰乐村,后面带着铧犁,找了块面积较大的荒地,准备先翻耕一遍,等到明年开春再翻耕一遍,将荒地变为可耕地——明末的荒地还是挺多的,毕竟顶天了就2亿人,人口密度比现代社会低太多了,在古代的华夏,其实从来不缺乏土地,只是缺乏对抗天灾的手段,以及承担不了官府地主的剥削而已。
然而在拖拉机轰隆隆开垦荒地的过程中。
曾天顺突然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问题,犯了个足以致命的失误!
税赋。
只要开垦了这些土地,就要去官府登记黄鳞册换取地契,然后每年都要交税纳赋的。
虽然朝廷规定的税额是三十税一,加上九厘辽饷,也就4.233%的税,再加上每个壮丁百文铜钱的赋而已,压力看起来一点都不大。
但在这个皇权不下乡的明末,这些税赋,只是地方州县确保必须交到朝廷的税额而已,只要完成这个任务,剩下的是想怎么征收就怎么收,只要没把百姓逼的逃亡、造反,加派多少都是正常。
区别只在于收的稍微少点的,是百姓们眼中的好官,收的多的,敲骨吸髓的,就是该杀的贪官。
而兴化县里的知县辛士奇,显然不是什么好官。
就算他曾天顺开垦的15亩地种的是草,也得缴纳税赋,拿不出钱粮就直接牵牛,用他养的安格斯牛抵账。
这是万万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