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实行的是是职业兵役制。也就是一朝当兵,终生为伍,父去子替,世代沿袭的袭替制度,军人的家庭叫做军户,军户的户籍归兵部直接管理。军人按照军官和军士的品秩高低,获得不同的俸禄和俸粮,军阶越高俸禄越高,军人到六十岁退休,按照军阶享受优给(退休待遇),普通士兵的优给寥寥无几。
大明朝和以前朝代最大的不同,是在军队的管理上面,开创了军屯的制度,开国皇帝朱元璋规定,所有外卫所辖卫所军队,全部都要从事屯种,卫所周围的土地,大都收归国有,叫做官田,划拨给卫所,边疆地区,三分军士守城,七分军士屯种,内地两分守城,分屯种。屯种的士兵,每人分给田地五十亩,算作一份,配备耕牛、农具,征收租税。
明朝的军队有内卫和外卫两大块,内卫分为京营和亲军都护府,京营负责京师的守卫,亲军都护府负责皇宫的守卫、皇帝的护驾等事宜,亲军都护府设卫十二个,第一卫就是著名的锦衣卫。内卫的地位特殊,不需要屯田。
军队占压倒性多数的,还是外卫,外卫的军队,大体上分为四种,戍军、屯军、运军和班军,戍军负责戍守城池、巡逻和海防,屯军从事军屯的耕作,运军负责运输通讯,班军轮流到京城或者边境执行勤务。
明初的时候,正规军总兵力达到了两百万人,加上地方名团,一共是三百一十万人,这么庞大的军队,依靠朝廷来养活,可能性太小了,所以朱元璋想到了军屯的办法,让军队自己来养活自己,军士屯种,征收租税,自给自足。
这个想法是不错的,刚开始效果也很好,各卫所基本上实现自给自足,还有部分的钱粮用来扩建和修缮卫所,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军屯制度慢慢的崩溃了。
最为主要的原因,还是军屯的税赋太高了,甚至远远高于农民承担的赋税,军士无力承担,军队是军事化管理的地方,交不上赋税,就要行军法的,农民交不起赋税,官府还要考虑到实际情况,有些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征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