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着书籍的扉页。
这病床上的书生从未想过,自己会来到这本大名鼎鼎的书籍之中。
它没有情节,不是小说,是意识流文学和传统文学交融的巨著,是同性恋基于自己作为生命所做出的宣泄和警告。
动物群落中也有哪怕异性资源丰富,却仍旧再发情期跟同性相处的生物,且占比不小,为什么作为文明却发自内心得遵循着自己生物的底层逻辑呢?
从前他爱看折子戏,没头没尾,就是中间的戏剧性冲突让他拍案叫绝,他喜欢这种留白,因为自己能添加头尾。
后来少年病重,看不了这种剧情,便慢慢爱上了没有故事情节的铺叙式小说,它所给予的世界是他精神自由得体现,于此中,他得以算“人”。
他感激这本书里的光怪离奇,也喜欢这其中直白粗鲁的文字和细腻柔美的描写,这是现实和艺术的交融,它传达了笔者的原则。
可《赝沽仇》的笔法是历史性得,它天生就带有厚重的注脚,“不可置疑”,严谨,就像是其它文明里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且最奇怪,好像迄今为止,只有他看过。
不像是小众,就只有他才能翻阅这本古朴苍老的书籍。当然,也有可能,只有自己才能看的下去。
他找不到有关于这本书丝毫的讯息,在这个喧嚣的世界,自己于最沉默中思考,最后也将带着它一起离开。
至于书名……
艳骨仇?
无法理解,因为书写它的文字不是自己的母语。
但,似乎……
这三个词应该是彼此独立得,连起来是一个诡异的成语,用它做书名的书籍更是有那么得无法理解。
它是繁琐得,没有事无巨细,没有但也没有参杂个人解读,全是对事情不同角度得记录。
这其中,病服少年最喜欢红发伯爵这一段,因为它是全文中稍有得带有艺术性加工的地方。
——七国庞大,可很多区域是有领土争议得,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