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更可能存活。所以巨魔的恶名昭着和它们难以杀死是不可二分的,巨魔的皮肉并不坚固,但它们的再生速度却令人咋舌。
如果你砍断巨魔的胳膊,你将在三分钟内目睹一只新胳膊的诞生,并在十分钟内看到断手上长出一只崭新的巨魔。有人说蚯引被砍成两半就会各自恢复,可从已有的实验数据来看,巨魔的自愈能力绝不是砍成两半那么简单,如果你五马分尸一头巨魔,你会得到六个对你流着口水的可怕怪物。
以常规手段来说,巨魔是不可杀死的。对于常人来说,对付巨魔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火,火焰可以暂时抑制巨魔的再生能力,巨魔也会本能的躲避火焰。
可那样的效果是很有误导性的,真实情况是,所谓靠灼烧断面来阻止巨魔再生完全是无稽之谈,别说火把或者火堆的火焰能否瞬间对伤口造成足够的灼烧,就是真的把巨魔肉块放到烤炉里去烤,它也一样会逐渐完成复生,不过是那个过程被放慢了几百倍而已。
有一句矮人的谚语是,你没法煮熟一块巨魔肉,这是一向以固执闻名的矮人去形容最固执的人时才会用的形容。而这种特性也就导致,常人在巨魔面前只有逃跑的份。
这样看来,巨魔和逝去精灵其实是一样的,他们一样的地方在于,两者都完美的适应了自己生存的时代。在魔力充盈的年代,完全的魔力化就是最好的生存策略,它可以让个体达到接近不死的程度,又不必负担任何难以支付的代价,这就是古代精灵的策略。
在现在这个物质开始支配魔力,魔法不能单独存在的时代,放弃魔力上的天赋,将全部身体潜力都转为对营养的吸收和再生,这就是巨魔的策略。两者都是极端的适应者,他们或许没有应对生存环境大变样的能力,却一定可以在各自的时代成为竞争中的有力选手。只可惜,这只巨魔遇上的是起司。
如果说有什么能让生物在不同的环境中都具有一定的适应性,让他们总是有机会幸存,那很可能不是灵巧多变的生理构造,而是可以制造出可以让自己生活下去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