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蕾安娜和格莱姆相认的同时——洛斯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挖矿十分的劳累,一天得到的虽然很多但一天的吃食就是三便士,他一天只买一个面包就满足一天的需求了,但还不够。
每次举起十字镐时双手都十分酸痛,落镐的时候传来的反震力也把虎口震的生疼,但他不敢放慢速度,因为就在昨天有一个人在工作时间放下镐子休息了一下就被工地上的看守们打得皮开肉绽的,今天那人一早就去了附近的药馆,他不敢停下也不能停下。
每次他想放弃时都会想起蕾安娜,他想让她过上好日子,他想起以前还在流浪时蕾安娜说的话“我好想和以前一样是个公主阿。”虽然他很傻,不知道公主是什么意思,但他明白只要自己有了钱就可以让蕾安娜当上她说的公主,只是他不知道现在的蕾安娜已经回到以前的生活了,只是没有姐姐,没有父亲和母亲而已。
蕾安娜也有想过洛斯但她不想回到那个吃屎的日子,当然最大的原因是洛斯很讨厌贵族,以前和洛斯相处时她也没敢说她以前是贵族,只说自己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后代,因为碰上叛乱一家都死了只有自己跑了出来,这样的说法在流浪者群体里很容易令人信服,谁叫流浪者里绝大部分人以前都是普通人家庭的呢,但如果她说自己是个没落的贵族后裔的话,呵呵,那一天流浪者们的主食就是她了。
这样是没办法的,谁叫流浪者们群体仇富呢,他们以为是贵族针对他们家,所以才灭了他们一家的,蕾安娜当时听着就想笑,不死鸟挥动翅膀一不小心把一只小麻雀弄死了它真的不知情好不好,但她不能说出来,流浪的日子她也不好过,虽然以前天天对洛斯说“只要有洛斯哥哥在就好。”的话但她真不想那样,也只有这样说才能让洛斯心甘情愿的为她付出。
她是贵族小姐,她并不天真她只会为自己着想她不可能为洛斯一个流浪者动心,事实证明她赌对了她没有等到父亲的友人但她等到了她的姐夫,她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那洛斯,呵让她自生自灭就行了,反正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