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她一直想要个孩子,可命运总是和这个要强的女人开着玩笑,一直也没达尝所愿。
想到孩子,不由然的想到老谭。她记着在临江轩工作的时候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和老谭说过,要和他生个孩子。那时确实有这种想法,因为老谭在她的心中占据着很大的位置,到现在也是。
当时说这话的时候有一时冲动的成分在内,如果是现在绝不会这样了。不是说对老谭没了感情,而是现实情况摆在这,不允许自己生孩子——养不起。
一个单身女人,没什么积蓄,每月还供着房贷,如果半年不上班挣钱就会破产,有什么条件养孩子?还不得饿死?就算养活了那以后怎么办?是不是得上幼儿园,上完幼儿园就得上小学、上初中、高中、大学------想想都害怕。
不是不能生,而是不敢生,生了养不起呀。
自己是个富婆还行,或者有个老公,老公挣钱养家,自己安安稳稳的在家相夫教子,也不是不可以。
想到孩子还想起了自己第一个男人。是呀,不管好坏,女人对自己第一个男人一辈子都忘不了。也许是恨,也许是爱,也许是无奈。
第一个男人,那个英俊潇洒的军代表,就那样轻易的把自己俘虏了。如歌中唱的一样,自己如一只飞蛾,明知前面是可以烧死自己的熊熊大火,依然义无反顾的扑了上去------
结果,受伤了。那个男人给自己留下一笔钱之后回了北京自己的家,再也没了消息。叫人笑话的是竟然不恨那个男人,一个人消无声息的把肚子里的小生命打掉------
现在想来后悔,不把孩子打掉多好呀,现在也有自己孩子,当了妈妈,想想孩子应该十九岁了。
哎,后悔也晚了。
现在开始恨起了那个男人。
真不该把那个孩子打掉,上天似乎是在惩罚扼杀生命的人,叫自己的婚姻遇上一个不能生育的男人,彻底绝了当母亲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