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其速度迅速飚升、呼啸而来,其目的,竟然是撞向那个长发墨镜男子!
两人都同时发现了,也马上做出了反应!
长发墨镜男子对于这半路意外杀出的程咬金,也有点无奈,king固然厉害,但他很清楚,king是毫无准备的,是被他设计带来这里的,身上绝对没有枪支武器,单靠身体的话,即便再快,七米的距离,也足够他反应的。但这摩托车则不同,不仅仅是第三方的敌人,而且显然清楚他的布局,提前来到了这里等着,想要趁机把他杀了,那就不仅仅是速度更快的摩托车,还可能身上藏着枪。
是以,他马上做出了决定,手一抬,迅速一挥,目标指向了摩托车!
跟李岩一样,作为一个优秀的杀手,他也不允许出现自己控制范围之外的状况,无论新来者有没有king的实力,他都必须先剔除。让远处的狙击手截杀,速度当然要比摩托车上的骑士更快!
在他挥手之后,立即有一枚子弹从数百米外的狙击步枪射出,以难以反应的速度破空而来!
一个强者,之所以比别人强,不仅仅是因为身体能力,更加是因为头脑!比如料敌于未动,不仅仅是必须做到的,而且要决断非常快、反应非常快。
现在掺和进来的,已经有四个人了,四个人都不是新手,每个人都对敌人的动作,提前做出了判断、反应。
长发墨镜男子估计到李岩会动手,但摩托车手威胁更大,所以他挥手让狙击手截杀摩托车手,而他自己则在下令之后,拔枪瞄准李岩!
远处的狙击手,不仅仅占据着居高临下的地理优势,且不需要自己移动,只要枪口移动,就能完成另外一个目标,因而,他在查看到长发墨镜男子的命令之后,立即开枪截杀摩托车手,并准备接着锁定李岩开枪。
摩托车正快速奔驰,对于他来说,比禁止目标难得要大许多,他的开枪,必须考虑到摩托车速度、子弹速度、距离、甚至包括风速等。若是瞄准目标射击,定然射空,必须凭着经验和手感,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