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后期,朝廷往往听信一些善于榨取百姓钱财官员,命太监外出四处抽取商人们的税金。名义上是为了“征商抑末以重农本”,实际上,商家税赋重了,转卖时就会加价,导致物价上涨,买的人也自然深受其害。
一旦商品减少流通,则生产出来的东西价格就会下跌,农民和小作坊作为生产者也将受其害。看上去只是从商人手中榨取税金,其实老百姓也受连累。朝廷这样的索取无度,比直接向农民增收田赋租税对农民的伤害更大。
古代等级观念十分严格,士农工商,商为最后一位,身为社会最底层。所谓“士农工商”,出自春秋《管子·小匡》,“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柱石)民也”,认为士农工商四民是国家柱石,春秋之际四民平等,都是国家重要组成部分。
春秋晚期,孔子并不轻商,孔门弟子颇有几个经商的,比如孔子徒弟子贡另一个身份就是商人,被后世誉为儒商鼻祖,可见儒家轻商是后来的事。
但到战国时期,随着列国纷争加剧,列国首先需要确保粮食种植,所以“奖耕战”、“抑商贾”一度盛行,尤其当时显学法家非常轻视商工,《商君书》中有“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韩非子将商工列为“五蠹”之一,“其商工之民……邦之蠹(蛀虫)也”。
秦始皇时期,将一些罪人、无用之人等送去戍边,即“七科谪”,其中就包括商人,汉武帝也用过这一招。可见,秦汉时代虽然还未形成“士农工商”的排位,但“重农抑商”已然盛行。
老子认为,治理国家的极致,就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商是最贱之业,对中国历史走向产生了重大影响。
东汉末朝廷向商人征收的赋税中,朝廷只能得其一,太监得十,税官得百,具体征税的巡卒得千,再从保长甲长到普通百姓那里,就已经是千万倍了。经过各级官吏这种层层盘剥,层层克扣,层层加码,只有少量税金进了朝廷国库,朝廷没有增加多少收入,而对民间的伤害却是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