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牧民的出现,马上引起了断角的警觉。
它曾的一下站起来。
猩红色的眼珠子朝这边瞅过来,如小鼓包一般的身躯顿时像面包车一般大小的呈现在众人视线中。
阿克玛这群人当下齐齐一愣,暗道一声糟了。
“快,都分散开,将道具拿出来,分出一个人去吸引它的注意力。”
阿克玛叫了一阵,发现众人纷纷解下自己带来的装备,有的拿着绊马索,有的拿着一面锣,还有的从后背上解下携带的猎枪。
这玩意是用来打狼用的,对体型巨大的牦牛基本上没啥用,反而更容易激怒它,最后得不偿失,不过当枪声响起时,胆子小的动物基本上会被吓跑。
经过这么多年的进化,所有食肉型动物都明白这玩意的厉害,是已经铭刻进了基因里面的恐惧,唯独对发起疯的雄性牦牛除外。
要不然也不会有一个词语叫‘牛脾气’。
阿克玛见有人拿出猎枪,生怕他坏了事,连连呵斥道:“千万别开枪,容易激怒断角。”
牧民和断角之间并不是有你无我的生死大敌,只是想将它驱赶走。
铜锣用来吸引牦牛的注意力,给放置绊马索的同伴争取时间,忘记了说一下,这绊马索是加强版的,不过需要提前设置。
至于猎枪,则是为了防止突发情况,有这东西在手也能壮胆。
哪知阿克玛的这一声吆喝虽然提醒了同伴,也让自己成了众失之的,断角从斜坡上缓缓而下,视线死死地盯着不远处出现的这群牧民。
以它简单的思维也能判断出,这群牧民是来抢夺它的臣民的。
属于太岁头上动土。
一头正值壮年的雄性牦牛面对灰狼群的围攻也巍然不惧,何况是一群两脚羊?
噗嗤噗嗤,断角的脚步渐渐加快,由步行变成了小跑,头上的一支断角随着脚步的移动忽高忽低,额前前一缕鬃毛飘荡起来,好似一个叛逆期的杀马特少年。
断角的异常举动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