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巧不巧出了车祸,他倒不是怀疑那个小伙子车技,此前他坐过奥古斯丁.沃福德开的车,四平八稳,一看就是开车很老练的那种,所以出车祸大概率不是司机责任,道路上总有意外会发生,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种心神不宁的感觉,好像要出什么事一样。
“应该没什么事吧,就一次普通车祸而已。”
季晟安慰了一下自己,等到绿灯之后继续行驶。
……
来到布鲁克林。
季晟驾轻就熟地找到安妮斯顿租的公寓楼。
在附近找了个公共停车位停下,他刚把车门锁上。
突然,后边有一个人窜了过来,“季晟?”
是个青年男子的声音,很陌生,没有听见过。
季晟转过身看去, 发现是一个二十七八岁卷发看上去白皮肤的黑人男子, 一般而言, 白人的头发除了烫之外不会卷, 只有具有黑人血脉的人才会形成这种卷发,而漂亮国实行一滴血原则,不管你的皮肤有多白,只要具有黑人血统,统统被会称作黑人。
“你好,我是。”季晟微笑着点点头。
这黑人男子立刻兴奋了起来,他一脸激动地跑到季晟面前,“先生,我在华尔街工作,非常崇拜你,能要个签名吗?”
哟。
自己还有粉丝了?
季晟压根没料到这种情况,不过在漂亮国像巴菲特、比尔盖茨这种超级大资本家确实具有很多粉丝,没什么稀奇的,他虽然比不上巴菲特、比尔盖茨这样的大佬,但此前在原油期货上崭露头角,这次又在外汇市场呼风唤雨,有人粉自己很正常。
他很高兴自己能有崇拜者,于是面带笑容道:“可以。”
黑人男子立刻拿出马克笔,然后指着他的白色t恤道:“先生,你就给我签这上面吧,最好用华夏的文字。”
季晟被这个粉丝的热情逗笑了,按照所说的去做,真给这小伙在t恤上签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