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真的是一个经济学故事。
两个人捡完了马粪,由于数量态度,没办法直接运回家,所以准备明天赶车来运,而在他们离开之后,恰好有个赶车的农民,碰见了这两堆马粪,因为当时两个人没有做标记,属于没主的,所以他认为没人要,就直接把马粪拉回家,浇到自家地里当肥料了。
两个捡到马粪的人知道后将它告上法庭。
宋缺讲完后问道:“少瑾,如果你是法官,怎么判决这堆马粪?!”
李少瑾想都不想道:“当然是谁捡到的就判给谁。”
但是其实这道题目,因为是经济学的题,判给谁不重要,要看到以后对社会的影响才是重要的。
如果是谁捡成堆的,就判给谁,那么就等于在标榜,你劳动了,付出了辛苦,政府和法庭就鼓励你,以后的人民知道了这种鼓励,就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劳动上面,大家都变得勤劳,勤劳了,就会有收获,再过几年,当地的村庄,或者延伸到这个国家,会成为一个勤劳的国家,大家会变得富裕。
但是如果将这些马粪判决给了拉回家里的那个农民。
那个农民为什么会把马粪拉回家?它的理由是对方没有做标记,是没有主人的。
那就等于法律在鼓励,你产生劳动果实的时候,一定要做好标记才行,不做标记,就可以被别人拿走。
这样当地或者这个国家几年后会是什么样子?因为人们过于注重做标记,所以他的所有劳动果实,都要费尽心力的去做标记,做标记用掉的时间,可能比劳动本身还时间还长,付出的心血,可能比劳动本身还辛苦,那谁还去劳动?
去大街上找那些做标记不拿手的人产生的劳动果实。
那会是一个什么社会?偷盗横行,慢慢变穷,也就会崩盘了。
而这个案例所要表达的经济学理论是,人们在谈论公平和效率时,总会说要么公平优先,要么是效率优先,二者此消彼长,相互对立。
但是其实在这里,公平正是效率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