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和戴维斯的长谈,孟青善才明白,为什么自己去询问这些事情的时候,听到自己话的人都对自己爱答不理。
在米国做收购产业这样的事情,所有人都会找律师跟着,像他这样一个人晃悠着去问,在别人看来就是吃饱了撑的闲扯淡。
再加上他刚来米国,身上的衣服还是在国内买的,他那样的穿着在米国人眼中,比那些拿着救济金的乞丐穿得好不到哪去。
当然不会相信他真的有能力收购哪家企业,没把他当神经病赶出去已经很不错了。
不能说他一点也没有吸引到捞偏门家伙的注意,即便是有人注意到他了,估计因为穿着等原因,还没人相信他真的有那个财力。
不然,别说他面前早已经被人设下陷阱,估计连被人绑票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从戴维斯口中知道自己闹出了乌龙,孟青善想到自己来之前,就打算给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找几位擅长国际贸易的律师,成立公司法务部。
以便自己的国际商贸公司,在以后的国际贸易中有法律支撑。
最重要的是能让自己在国内的公司,可以马上放心大胆的招聘公司急需的管理人才。
因为有了自己公司的法务部,就能用国际商务法规去弥补国内暂时在某方面的法律空白,制定招聘高级管理人才时,更加合理有效的聘任合同。
有了国际法规的招聘合同中各项条款的限制,被公司招聘来的管理层虽然薪资会很高。
但是以前孟青善所担心的很多问题都将不再是问题。
得到了戴维斯的提醒,孟青善迫切的想要先聘请到一个好的律师团队。
既然自己华国的公司那边需要律师,米国这边又要成立一个金融投资公司。
孟青善觉得自己得改变聘请三两个商业律师,成立一个简单公司法务部的想法。
决定多拿出些钱,聘请一个精通国际贸易、公司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资本市场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刑事纠纷等诸多方面的律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