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者秦王赢政,吞亡周室,兼并六国,南灭百越,北却匈奴,威震四海。乃均天下之文,焚百家之书,销六国之兵,杀气节之士,连绵长城万里,修葺巍巍阿房。天下百姓忿怒而不敢言,各方豪杰羡恨而不敢动,于是自以为煌煌盛世千秋万代,当自始皇帝而二世,二世而三世……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但就是这样一个威震天下的人物,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那些不怕死不要命的家伙们给打脸——一个来自卫国的文弱书生敢拿着淬毒匕追着他砍,一个来自燕国的被熏瞎了眼睛的乐师敢拿着灌铅的乐器敲他,还有一个来自韩国的伪娘带着兄贵同伙从山上拿大铁椎砸他……
赢政的运气很好,不是一般的好,好得离谱——他居然躲过了这三次刺杀,甚至连一根汗毛都没伤着。
但他终究还是倒下了,死了。
第一次刺杀让他心惊胆战,第二次刺杀让他不敢再靠近任何近臣以外的人,第三次刺杀则让他魂飞魄散……
在目睹东巡车队里面和自己规格一样的副车被从山顶上砸下来的大铁椎轰得支离破碎,里面那个自己颇为喜欢的女人被砸得跟肉酱似的,他就病倒了,而且迅恶化到难以理事的地步。
其实这不是病,而是怕。
纵然权倾天下,纵然雄霸九州,在那些不怕死不要命的家伙们面前,他依然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常人,一切的权力和地位都毫无意义,只有虚无缥缈的运气或许才能帮到他的忙。
所以赢政终于被恐惧打垮了,病倒,然后死去,甚至都没能活着返回帝国的都交代后事。
多少英雄豪杰王侯将相都无法对抗这个残暴的家伙,要么跪倒在他的面前,要么全家上下被他杀了个鸡犬不留。
可前后三次,四个不怕死的刺客就击垮了他。
当然,刺客并不好当,需要长期的准备,需要豁出一切的决心,最后还需要一点点运气……
后来汉朝独尊儒术,诸子百家的后代们渐渐融合成了魔门,其中就有那么一些好汉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