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场就完了,你最后能不能执行拿回这二十万关我鸟事?一审胜诉就是代理成功。
可楚都所秉承的理念是“不但要打赢官司,还要真正打赢官司”,糊弄当事人不是楚都所的风格。因此这案子就拖了下来,成了基础民事部的老大难。(要说明下,这是为小说需要,才这样处理,跟实际不符,大家别这样去要求律师,方家也是一笑即可)庄名扬一笑,这案子就是范思见给他挖的坑,他还能看不出?凭他做了两年法工的经验,不用细看也知道麻烦在哪里了。要是没有超级系统,打死他也不会接手,不过现在对他来说,要查某人的银行账号,那就是动动念头的事情,毛毛雨啊。
唯一有可能遇到的麻烦,就是被告把钱转账给别人。钱一旦不在被告名下,要财产保全就必须提供转账证明。这个也别指望法院去调查、或者银行突然‘晚景从良’,肯配合律师出具证据。汉国的律师就是后娘养的,法律规定了‘可以取证,但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尼玛的就跟没规定一样,糊弄吃奶的孩子呢。
这是超级系统无法解决的,系统再牛逼,也只能查询,没办法将查询的结果变成证据,这需要银行方面的配合。这事儿就得麻烦二师兄了,刘大院长可是当着庄名扬的面儿吹过牛b,说什么市人民银行的行长都是他的老朋友。有这层关系就好办了,如果直接让市人民银行行长插手商业银行事务,帮着己方当事人搞‘全行查询’,自然是不合适。但是如果自己查到了结果,让银行出个证明,这就合理合法了,也就打个电话的事儿。
要不是有这张底牌,庄名扬也不敢当众接下这个在众人看来近似无解的棘手案子。
“范主任,请你通知当事人,让他把房产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都带来。”庄名扬道:“在立案时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我可没这么多钱替他担保啊。”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保全对方财产,必须提供担保,万一败诉,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应承担对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庄律师,你就这么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