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花钱。
粉丝很享受——或被规训着享受——付出的过程,有钱的撒钱,没钱的上才艺,做二创产出,如果钱和才能都没有,就做无门槛的网络女工,每天机械地刷数据、巡查广场、反黑,用最宝贵也最廉价的时间证明“我付出很多,我很爱”。
至于那些只是点了关注,偶尔或频繁转发内容的,在饭圈眼里根本不算粉丝,顶多是个有好感的白嫖路人罢了。
周栖彤追罗凌已久,本身很认同这套规则。
所以才在入坑秦绝后感到一阵无所适从。
没地方花钱,我怎么证明我的粉籍?
户口(秦绝的家)上不了,粉籍也没有,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追星女好吗?
因此,尽管周栖彤其实并不太喜欢《白昼之雨》也不吃莫森那套形象妆造,她依然掏钱买了二十本《迷影人》、五本《百年光影》和四百张《白昼之雨》电影票。
能送的就在V博转发抽奖,送不出去的也无所谓,她不介意。
反正这些年买的罗凌相关产品同样堆在家里吃灰,唯一的用处是在罗凌生日和其他纪念日的时候拿出来摆一摆阵,展示一下自己作为大粉冰激凌的资历和实力。
可能有人问:“这不就是囤货吗?你们一口气抢购那么多,真心想拥有的人却买不到,这样真的好吗?”
周栖彤不在乎。
买多少东西一点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艹了销量,向合作方证明了正主带货能力很强,商业价值很高,有大量粉丝甘愿买单,找他绝对不亏。
这才是花钱支持的意义。
你路人兴趣使然买一本杂志,和我粉丝咬牙一买买一百本,效果能一样吗?
秦绝在《白昼之雨》里那么争气,已经捞了国际大奖,优秀懂事的卿卿当然不能拖后腿,必须要给票房和附加产业助力才行。
严格来说,周栖彤目前还只是秦绝的路好。
真要把她的消费账单打印出来比对一番,就能发现她给秦绝花的钱还不够给罗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