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的巨兽注视,双腿发软,连站都站不稳。
说那是无法言喻的威严、不可计量的尊贵,是凌驾于天地之上的王权。
现在看来,好像找到答案了。
不是因为他斩杀八岐大蛇的时候沾染了它的血,也不是他吞食过龙王胚胎的血肉,更不是他以混血之躯掌握权柄的力量,而是空间,空间奖励给他的白王血统似乎和小说中的“精血”相似,是白王伟力的集中,是本源。
而一般的混血种,他们的龙血就只是普通血,精血比它们高很多级,让他现在直接和白王一个等级了,从孙子辈变成祖宗辈,从混血种变成零代种。
龙血含有剧毒,他屠龙的时候沾染了很多,屁事没有,估计也和这个有关。
路明非握着天丛云剑的手松了一下,他想到一件好玩的事儿。
记得东西方对龙类的态度都是:能活捉就尽量活捉,不能活捉再杀死,不能让它们暴露在世界上,避免颠倒整个世界。
活着的龙类可比龙骨值钱多了,不,已经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了,那是无价之宝。
研究、解剖,以及它们脑海中的知识:古老炼金技术、龙文翻译官、龙族最真实的历史、龙族的权力结构、古老龙类的建筑学技术等等——这点看青铜城和日本的那些海底古城就知道了,龙族人均建筑学大师。
更何况,是一只可控制的、不反抗的、会主动配合他的活龙呢?这价值无法估量。
他轻笑了一声,将天丛云剑插回八岐大蛇的龙骨打造的刀鞘——这是上杉越亲手为他打造的,影皇出品,必属精品,手感细腻,坚韧程度也有保障,外观也不错,上面雕刻了许多花纹,互相交织着,构成一幅精美的图画。
“参孙对吧。”路明非凝视着参孙,眼神深邃得可以将这头巨龙完全吞噬。
“回白王陛下,是的,这是吾王赐予属臣的姓名,臣已使用两千余年。”参孙恭敬地回答。
“带我去诺顿的宝库看看。”很多龙类都有收藏宝物的习惯,这个宝物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