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就会找上你,然后抡起巴掌啪的一下把你脑袋打掉。所以我们要在它们抡巴掌之前把它们的手给砍下来,当然,脑袋也行。”
宫百龄突然打趣,路明非倒是习惯了,毕竟在医院那几天就这么过来的。
但大部分人都是不知所措,在这么严肃的场合打趣真的好吗?
“在过去几千年,屠龙者着都以家族的形式延续,我们的王家李家陈家一类,西方的贝奥武夫家族,戈利奇纳家族,卡塞尔家族——好像已经灭了?但曾经是无比庞大的。
屠龙家族都无比巨大,不断培养擅长搏斗、咒术、魔法和炼金术的后代,并把他们送上屠龙战场,与巨龙搏杀,直至一方彻底死亡,战斗方才结束。”
“我们为什么要与龙族战斗?因为它们是龙,我们是人,体内流淌着龙血的人——屠魔者要有疯魔的觉悟,不然何谈与恶魔斗争?
其次便是在遥远的过去,龙族才是世界的统治者,黑色的皇帝·尼德霍格统御龙群,人类只是它们的玩具与口粮,是可以随手碾死的蚂蚁,心情好了赏你点龙涎,心情不好就一巴掌拍死你。
我们的先祖联合四大君主推翻了尼德霍格的统治,并将它杀死在了自己的王座之上,随后向疲倦的四大君主挥动了屠刀。”
“这没有什么卑鄙不卑鄙的,因为这是种族的战争,我们别无选择,为了胜利应当不惜一切代价,不择一切手段。”
“最终我们推翻了龙族的统治,赢得了胜利,开始为镇压龙族的复兴而努力。因为龙类是很难杀死的,尤其是初代种和次代种,它们的灵魂永生。
想想,在那个时代,没有科技,没有热武器,只有龙族传授给我们的炼金技术,我们只能使用冷兵器去与庞大的巨兽战斗,用肉体与它们正面作战,没有任何取巧的手段。”
“而且哪怕是现在的热武器也很难击伤龙类,我手上这就是一枚四代种的鳞片,这是一把没有使用炼金技术改造的HK-MP5冲锋枪。”
宫百龄将鳞片放在一块炼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