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私下里悄悄叫的外号:刘大坑。意思就是他是个添不满的大坑。无论多少东西进去了,都照样一副饥荒样。
让这样的人吐出来放进嘴里的东西,那太难了。
沈恒之病好之后上班,已经开始思考“如何干翻我的领导”这种高难度的问题了。
何娇娇觉得他在默默黑化,就好像自他受伤之后,他就整个人都不对了。
哪怕何娇娇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事情烦恼,他不说她便不问声,颇有种“放老公出去经经风雨”的派头。这一季的苛捐杂税,到底还是一项一项收上来了。
县衙的同僚只除了高正峰对他仍如旧时一般,其余一起喝过酒的皆无视他。无论他是来或者不来,似乎都看不到这个人。
凡事,就怕比较的。
沈恒之来到清河县,每日除了看看文书清查仓库之类,并不曾替大家谋来一分银子的福利,反倒是来了就想着把刘成川收到嘴里的吃食给吐出去,这是多么招人恨的事情啊?!
有时候,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就是这么牢靠。
因此,沈恒之在县衙被同僚孤立,他倒也不在意。
反倒是刘成川该拿的也拿到手了,该分的也分出去了,只除了沈恒之什么都没有之外,整个县衙的人都有。
——你不是要清高嘛,那就让你吃清高去!
刘成川打定了主意,表面上却依旧是初见时那一脸仁慈,时不时还要关心下沈恒之的身体,什么“刚病好还是别累着了事儿慢慢做,身体要紧”之类的话儿来劝慰他。
沈恒之也不甚在意,每日做完了事便回家去,关起院门来粗茶淡饭,自有一番滋味。
他是从小寄人篱下的,如今成家,似乎特别恋家,应酬什么的如果完全没有,完全变成了个三点一线的宅男。最大的爱好倒变成了盯着何娇娇习字了。
学毛笔字是个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静气,十年年磨下来,狗刨字也能刨的颇有特色。可惜何娇娇如今致力于发明别的笔,比如比较好用的铅笔或者鹅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