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她是我从地下坊市买来的女弩。”
之后,王资坦然说道:“不过,这是有法律保护的吧?她只要被我买了,那就不是罪奴了。而是我的财产了。我这里,可是有契约证明的。我想跟她成婚,没有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
这工作人员看了看怯生生的周依柔,又看了看王资:“只是,跟女弩成婚的,还是第一次见。嗯,王资公子,你之前,已经成过婚了?跟北临行省的古灵儿?”
“对。”
王资点点头,他了然,应该是西南行省的档案,还是互通的,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互通的。
但这不重要,反正也没有重婚罪。
王资直接道:“这个古灵儿,是我的第三个妻子。我在安南行省,还曾经娶过两任妻子。”
“这已经是您娶的第四个妻子了?”
工作人员有些讶然,不过,却也没有觉得有多奇怪,毕竟,这个世界,并不是一夫一妻制。
对于王资这样的说辞,工作人员只觉得,王资有钱有势,连态度都客气了一些:“好的,那王资公子,您确定要,跟这个您的女弩周依柔成亲吗?是这么个情况,不知道您了不了解,我跟您解释一下。
一旦成亲,周依柔可就不是能任由您打杀的奴隶了。而会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就算是丈夫不满妻子,也不可以杀害妻子了。也就是说,一旦成婚,您就会失去对周依柔的生杀大权。如果杀害她,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不过,根据大元帝国居民财产法,结婚前,她是您的女弩,虽然现在成婚了,那她也还是您的财产。您仍旧具有将她发卖、或者送人的权利。但是,您会失去对她的生杀大权。
而您现在,如果不与她成婚,她身为您的奴隶,您拥有她的一切权益,包括生命与尊严。您确定,要跟她成婚,这可是主动将自己的权益削减?这确定是深思熟虑的行为吗?”
这段话,也是之前在地下坊市的中年女侍者,包括现在这个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