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士喊他为监军,外人喊他先生,文官书吏喊他长史,但其实他身上最值钱的,还是安喜亭侯这个爵位。
“子仲不必多礼,外面天冷,你我入内相谈!”
林朝挥了挥手,示意糜竺跟自己进屋再说。
若放在平时,林朝肯定不会这么随意,得按照规矩好好得跟糜竺客套一番。但眼下他实在冻得快扛不住了,也没了客套的心思。
至于糜竺身后那一大车礼物,以及赶车的家仆,林朝直接派福叔去接待了。
进了房中,林朝命人点起炭火,这才感觉好受了一些,遂将外衣脱掉,端着茶水向糜竺笑道:“让子仲见笑了,某自幼体弱,今日的天又着实有些冷,慢待了子仲,还请见谅。”
糜竺赶紧也举起了茶杯:“林侯说笑了,徐州大小事务皆决于林侯,自该好生保重身体,为国尽忠。”
两杯热茶下肚,林朝与糜竺客套了半天,终于说到了正题上。
“久闻糜氏乃天下豪商,子仲更是精于商途,不知今日到访,所谓何事?”
糜竺并不比甄氏兄弟,林朝纵然想用他,也要他自己先表现出足够的诚意。
换句话说,是他糜子仲主动投奔的刘备,而不是刘备招揽的他。
本来历史上,糜竺之所以能身居高位,也是在危难之中帮了刘备一把。论贡献与才能,他并不出众。
对于林朝的战略规划来说,糜竺更是可有可无。
唯一能让林朝眼馋的,还是他那近万名宾客家仆,以及十亿的身家。
至少就现在来说,这两样还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如何让糜竺自己贡献出来,估计还得把刘备卖出去,才能换来这笔巨资。
见林朝问到了最关键的问题上,糜竺也不敢敷衍,满脸郑重地拱手道:“林侯,某久闻玄德公仁义之名,特来投奔!”
糜竺很有自知之明,他不认为自己比面前的林子初要高明,索性坦诚一些,直接将自己的来意说明白了。
闻言,林朝却装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