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平家村早已成了一片鬼地,破落房屋内满是灰尘与蛛网,十年前那场兽潮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
但凌云山便是凌云山,不知何时起多了一个特产,天人丹辅材“瓣菊”。
天人丹虽然已经绝迹数千年,但没有任何一名大炼丹师放弃过对这天下第一奇丹的追求,更没有任何一个顶级宗门、世家不想要这奇丹。
于是瓣菊也成了抢手货,所以死寂了一阵的凌云山外围便再次活络起来,不知多少凡人修士不知死活的往里闯,只求一朵换来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而除此之外还会有生意二字,高阶修士还好,几个月不吃东西也饿不死,但凡俗武夫却没这个本事。
平家鬼村外不远处便多了一间客栈,似乎客栈老板也想求个平安,便取命“安宁客栈”。
寻常城内可见不到规模如此巨大的客栈,能容纳上千人同时居住,同样也见不到如此差劲的客栈,哪怕天字号内不过一床一桌一凳一烛台。
能避风遮雨吃口热乎饭,似乎就成了安宁客栈唯一存在的意义,而这客栈的年轻老板不说背景如何,单是自身为人处世便叫人没法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
黑白两道他都吃得开,更有一双能识人的慧眼,从不去招惹那些打算低调入山寻宝的真正强者。
似乎是天生的生意命,他姓钱,单名一个众字,钱众不正是多么?
无聊的扒拉着算盘的他长得颇为一般,身材也是一般,勉强称得上壮实二字。
见四人走进客栈中,他猛地起身迎了上去:“哎呀呀,我说今天喜鹊怎得叫个不停?原来是有贵客将到,厉仙长我们可是有一年未见了呀。”
厉云霄呵呵笑道:“钱老板真是财源广进,这客栈的生意是越来越好了,帮我开两间上房在准备几个拿手菜。”
话音落下,厉云霄已是取出一锭二十两的银子递了过去,钱众连忙摆手道:“害,厉仙长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我咋还能要你的钱?你和几位朋友的花销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