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朗怕郭毓珍还不相信,直接撸起袖子,只见大臂上面刺着毓珍两个字。
这是两个人刚结婚那阵,霍朗去纹身店弄得。
不是纹身,而是刺青。
“呵,你以为就凭着这两个字就能证明你是霍朗了?”郭毓珍还是不相信。
当初郭毓珍因为恨毒了了霍朗,连收尸的事情都是给了殡仪馆钱,让那里的员工给直接处理了,没有亲眼看着他火化。
不过骨灰是郭毓珍亲手撒进海里的,她不愿意祭拜霍朗,索性就把他的骨灰随风扬了。
霍朗的大臂上有刺青,这根本不是什么秘密,随便找个人冒充也是可以的。
“我知道你胸前纹了一片樱花,因为我喜欢樱花,所以你去纹了。”霍朗还记着他跟郭毓珍的点点滴滴。
纹身郭毓珍已经洗掉了,虽然落了疤,但是她不想让有关霍朗的一切留在她的身上。
“我还知道你的腰上有一块月亮的胎记,你全身上下有二十四颗痣,这样还不能证明吗?”虽然十年未见,但霍朗对郭毓珍的身体还是最了解的人。
郭毓珍的心一沉,知道她胎记在哪里不稀奇,毕竟谁夏天都要穿的凉快点,可知道她身上有多少颗痣的,那就真的只有霍朗一个人了。
因为两个人如胶似漆的时候,霍朗曾经认真的查过。
“我真的是你老公霍朗,不认你可以让我跟苒苒做DNA鉴定。”霍朗见郭毓珍脸色难看,以为她还是不信,就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
这下子,郭毓珍就算不相信,也得相信了。
“好,你是霍朗,那又怎么样?”郭毓珍对霍朗的态度十分疏远,看她的眼神就如同一个陌生人。
那一刀,已经让两个人之间互不相欠,既然霍朗没死,她也不会在抓着不放。
“老婆,我回来就是为了跟你和苒苒团聚的,你快带我去见她吧。”提及女儿,霍朗的眼底就燃起了希望。
“我们之间早就互不相欠了,霍先生,请你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