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颤抖,林耀开了三枪都没听到他的动静。
“别愣着,今天不是我们干掉他们,就是他们干掉我们,自信点孩子!”
在林耀的鼓舞下,少年畏畏缩缩的将头探出掩体,哆嗦着冲人群开了一枪。
什么也没打中,子弹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林耀摇了摇头,他对这名少年有印象,平时干活很卖力,也跟他们一起逮捕过逃犯。
没想到遇到大场面就吓坏了,果然两三个人的战斗与战争是两码事。
这场双方投入近百人的小规模遭遇战,根本不是牛仔们拔枪互射能比的。
在这种子弹乱飞的环境中,运气甚至比枪法更重要。
砰砰!!
林耀不断开枪,短短两分钟内,就有四个人被他击毙。
剩下的就没那么好杀了,他们不是藏身在马车后面,就是趴在商店里跟他们互射。
一番乱战之后,哈农损失了十几人,林耀这边也损失了七八个。
好多房顶上的守卫都哑火了,不知是被人打死了还是受了重伤,火力封锁变得荡然无存。
“他在上面,上去杀了他!”
耳边传来呼喊声,林耀抱着步枪后退,发现了一名企图爬上来的悍匪。
没有犹豫,一枪打在他的脑袋上,子弹将他撞翻在地。
“救,救命!”
回头一看,东面也爬上来一个人,手持匕首,将少年扑倒在地。
林耀想也不想的抽出手枪,对着此人的后背就是两枪。
少年得感谢左轮枪的穿透力不强,要是换成后世的五四手枪,子弹在贯穿悍匪的同时也会把少年串成葫芦。
“酒吧被攻破了!”
乱战中,林耀从远处听到喊声。
抬头看去,威尔逊的尸体被从二楼丢了出来,蒙面队的匪徒们已经占领酒吧。
这不是个好消息,酒吧是小镇上最高的建筑,匪徒们占领了酒吧,就相当于占领了比他们更优越的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