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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来干了这杯奶茶(1 / 4)

宋江循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在那里拍声叫好。

这个少年身高七尺有余,脚上踩着一双鹿皮靴,靴子双个镶了几块翡翠,显得富贵逼人,身穿丝绸制青蓝色的衣服,腰间的那块儿玉佩福禄寿康几个字。

在看这人的长相,洁白的皮肤并女性为之嫉妒,光滑的脸上不到一根汗毛,高高的鼻梁,大大的眼睛,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小鲜肉啊。

看见这人的长相宋江暗自诽谤,长得一张女人似的脸又有什么用。

少年也不知宋江是这般想它的,急步走来,一把抓住宋江的手,激动地问道“这首诗是不是你做的,想不到先生就有如此豪迈的诗词,竟是让我等佩服的五体投地”。

宋江“呵呵”。

那名少年见宋江没有回答他,以为是遇到了高人,脾气秉性就是这样的,有没有多余的在意。

接着问到“不知先生高姓大名,可否与我到茶馆一叙”。

宋江想的,反正是不要钱的饭,吃白不吃,不让的众多手下,去蹭上一顿饭。

宋江回答道“不知兄台高兴大名,我有时间,可是我这帮兄弟无处可去,这么炎热的天,我单独去茶楼享受,这些兄弟在外面忍热遭饿于心不忍”。

那少年立即知晓宋江的意思,由得在内心深处高看一眼,这个人果然仗义,有好处竟然兄弟一起平分。

随即回答道“不就是多了几双碗筷吗,这人也好交朋友,既然是先生的朋友,那也就是我的朋友,同去”。

宋江心里乐开了花。迎着众人大摇大摆的去牡丹楼。

那少年拉着宋江的手,与宋江一路交谈,恶心的宋江直起鸡皮疙瘩。

古人就这一点不好,男人与男人之间,用来表达情的方式不是通过手挽着手,这是晚上在一张床上脚挨着脚来表达。

这一切让宋江很不自在,但是想到这一头肥羊一会儿要请宋江这帮人吃饭,变强忍了下来。

在交谈中得知,这家公子是做茶叶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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