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的,特别是太阳刚出来还没晒热屁股的时候,他更不喝酒。但是今天他破例了,因为不喝几口的话他感觉自己的小心肝儿就要不受控制的从嘴里跳出来。
他先是闭着眼睛,感受着琥珀色的酒水滑过舌头、喉咙,然后流进食道,一股火焰般的炽热烫得他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都张开了嘴儿。
雄哥吐出口酒气,顿时泰然许多,他缓缓道:“阿良,在肉铺的时候,我是怎么跟你说的?”
听到雄哥在叫自己,阿良吓得屁股猛地夹紧,他恭声道:“隐秘,快速,神不知,鬼不觉。”
“还有呢?”雄哥继续问。
阿良此时好比吃了黄连,苦得他一张嘴就要吐苦水,舌头根里一泡一泡的又酸又苦的口水完全不受控制的往出冒。他低着头,不敢看雄哥:“低调行事,不许用枪。”
“那你用了吗?”雄哥喝问道。
阿良知道现在撒谎没有用,他心一横,回道:“用了。”
雄哥猛地一拍桌子,狠声道:“你违背了所有规矩,把所有我说不能干的事全给干了,就这样你还让他们跑了,我看你可真是好日子过多了,骨头都松了吧?”
阿良也不多说,他一抬屁股由沙发上站起身,紧接着“咚”的一声跪倒在地。脑袋抵着自己的膝盖,颤声道:“雄哥,我阿良从十四岁起就跟着你,从来没做过任何对不起兄弟,对不起你的事情。今天我阿良栽了,我没有它求,只求雄哥念在二十年的情分上,跟大老板讨个人情,放我阿良一条生路,我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你的恩情!”
常言道:“县官不如现管。”雄哥只是这小地方的头目,手里的权利并不大,如果上头觉得阿良办事不利,想要他的脑袋,那他没有任何上升通道能跟大老板说上话。但雄哥却有办法助他一臂之力,别的或许欠妥,但救下他一条命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
雄哥眼眶发红,扭过头去不看他,尽力压抑着声线平稳,说:“大老板刚才传来消息,东西丢了,最大的可能就是在那两个赏金猎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