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一而再,再而三的特例,接下来,这鸡善一家在看向胡蝶的时候,眼神都变得小心翼翼,都不敢再多对胡蝶说话,当然,更加不敢赶胡蝶走。
而胡蝶呢,在吃饱喝足晒太阳以后,顺利的霸占了鸡善一家最好的床———鸡花儿的床位,在鸡善家里住了下来。
最初,鸡善一家对胡蝶是抱着又惊又怕的态度的,但相处了三五天下来,渐渐的,鸡善一家便发现这小孩儿其实特别好招呼,只要你不去招惹她,只要能够让她“吃饱”,在大多数时候,这孩子特别的乖巧听话。
有了这么一个认知,早已对胡蝶愤恨不已的鸡花儿眼珠一转,就对鸡善道,“爹,你想不想把那个丧门星给赶走啊?”
鸡善自然想把小孩儿给赶走,毕竟这孩子在这家里一天,家里就没法折磨那猫,在夜晚没有了凄惨的叫声,族长夫人也再没有赏赐下肉来,鸡善一家的生活可是在走下坡路啊。
鸡善醉醺醺的摇晃了一下脑袋,道,“这不屁话吗?有这个丧门星在,族长夫人可是再没有送过肉来啊,如果时间久了,我们一家还不得喝西北风去?”
忽然想到什么,鸡善眼珠一转,看着平饼子脸,眯眯眼,脸部正在一个大红肉瘤覆盖的女儿,不由道,“闺女啊,你可是族花之一呢,你长得漂亮又聪明,好像天上的仙女下凡一般,你一定有法子把这个丧门星赶走吧?”
鸡花儿故作娇嫩的扭着粗大的腰身“咯咯”笑了几声,粗糙的嗓子大笑着,很有几分东施效颦的可笑。
“爹,你女儿我是谁啊?我可是族里最漂亮最聪明的女子,我自然有法子赶那丧门星走,爹,你就等着这个丑八怪被我赶走吧。”
鸡善看了看自己那长着红色肉瘤和大饼子脸的闺女,神情呆了呆,有些木然的点头,道,“好闺女,我们一家的生活水平,可是全靠着你提高了啊。”
说着话,他摇摇晃晃朝着自己房间走去了。
鸡善在年轻的时候,曾经跟着族长离开过部落,去过繁华的人类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