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市五甲镇,现任解放军285医院主治医师季锡清也非常佩服。2006年7月间,季锡清的父亲病故,回家料理丧事的他了解到,父亲那天是上午9时左右发的病,9:30左右被救护车接到城区某医院,但直到当天下午两点多钟,该医院才重新修正病历,但通过专家会诊,结论是病人不行了。当晚7时许,老人死亡,据此季锡清认为是医院耽误了抢救时间,应当对这一过失负责。瞿浒受理后到该医院洽谈,希望院方尊重事实,承担相关责任,但院方强调,不是医疗事故,决不给予赔偿,甚至连道歉也不可能。面对院方的强硬态度,瞿浒只好以代理人的身份与他们起诉。他抓住医院误诊和会诊不及时等过错,并参照国内少见的案例,主张权利。法庭采用了瞿浒主张的观点。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责任。后来,此案通过调解办结,院方赔偿了13000元,而起初瞿浒与院方洽谈时。根据死者家属的意见,只提出退回医疗费2000元的要求。
他当过百货批发部老板,懂经商之道;当上法律工作者以后,他的经济头脑似乎退化了:努力热肠于扶助弱者,冷眼相对着红包外快。他的理由是:法律服务是神圣的,容不得金钱的亵读。
瞿浒干上法律服务这一行,是偶然又是必然。说偶然,是因为他本有一个可让全家人丰衣足食的职业:经营着一个小有名气的百货批发部,十里八乡的众多零售商店都乐意进他的货,生意兴隆。让他下决心改行的,是有人请他写一张诉状,后来听说有位律师称赞诉状写得好。很内行,他就真的想以此为业了。说必然,是因为他一直喜欢法律方面的书,一直在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而准备着。
1999年夏,他不声不响地参加了统考,获得了全国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紧接着他就改了行。对他的新选择,人们有诸多猜测,其中有的就猜他“图发财”,不过,人们很快就发现,他并不把工作当作做生意,而是全身心投入的事业。
通州某村有一个全家四口都是聋哑人的贫困户,前年6月,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