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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窗外天气转向阴沉,飘雪下的犹如细雨淅淅沥沥,却无半点声音。我听到耳畔有枝桠断裂的响声,随即一个沉闷的响埋在了雪中。
遛遛又不知去哪里了,这一年,遛遛似是比以往更加的不爱呆在家里了。它似是比我这个做人的人还要忙上许多,却又不是早出晚归。昨夜出门找还未回来的遛遛,在经过锦湖看见的那个身姿挺拔,穿着黄色玄袍,长着金色短发的男子,他说他叫遛遛。
窗外传来一阵凌乱的窍门声,我皱了皱眉,随即转向平静。明华来找我干嘛?
明华,我们从小看着对方长大,可以说是发小,但我们从不对盘。通常情况下,她对于我的那些比如,喝酒、打架这两个东西,看作不良的女子同男子不知羞耻的厮混。我觉得她很无聊,但人是个很奇怪的生物,即便我懒得理她更多的时候,她都会自觉理解为,我觉得她说的很对,觉得作为女子,我这样很丢脸,觉得她的话,终于激发了我体内的羞耻之心,
好吧,偶尔我的确也会有自我怀疑的时候。特别是那群有钱的熊孩子看我不爽跟我打架后,输了又觉得对不起这个脸,然后会花钱雇人,雇十里县的混混,群殴我。一般这个时候,我都会输的很惨,浑身是伤也算常事。每每这时候遛遛都会忍不住想要帮我,但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勒令它看着就好,不准动。以至于,也有人很多很多的时候,遛遛也会因我而被揍。
在这上面,我竟是高兴的。偶尔看到遛遛陪着我哦一起受伤,吐血,我心里尽是满满的高兴。
往往这个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有人格扭曲的问题。
跟混混打架,是谈不上什么正人君子的言行的。即便是一群人打一个人,打一个女人,只要是赢了,那都不算是羞耻。
明华算是十里县里的众多乖乖女中的一员,但这个“乖乖女”体内却极具不安分的因子,否则也不会时不时的挑我的毛病跟我抬杠。如果是男的,我会一拳走过去,让他知道是么是闭嘴的深刻含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