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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竞技场(2 / 3)

雷小依的事情完成后,在剩下在维尼朗城的一天半的时间里,他该去做一些自己的事情。

此刻他要去的目地,就是竞技场,维尼朗城的竞技场。竞技场这类场所,只有在维尼朗城这么大的城市才拥有。

所谓的竞技场,就是给战士、法师们战斗的场所,不过在竞技场中一般是很难见到法师,所以久而久之,竞技场就成了战士们的专属场所。

雷凌这次前往竞技场的目地,除了增加一些经验,磨炼一下自己的技能外,他还要得到一枚徽章,竞技场中的百胜徽章。

与魔法师公会发给雷小依的徽章一样,竞技场发的百胜微章,自然也有增加属性值。

维尼朗城的竞技场,距离魔法师公会并不会很远,只要走个几分钟的路程就可以到大。

与雇佣兵公会,魔法师公会的建筑风格不同,竞技场是建成一个巨大的圆体,整个建筑的高度有三层楼那么高,占地面积,比雇佣兵公会占地面积还要大。

在竞技场里有两个大门,一个大门是给宾客进入,每名要进入竞技场中观看比斗的宾客,都要交1枚银币才可以。

而另一个大门,则是给参加比斗的战士进入。

维尼朗城的竞技场,算竞技场中等级最低的,在这个竞技场当中,只有青铜境以下的战士比斗,至于青铜境的战斗,那要更高一个级别的竞技场中才有。

“小朋友,这里不是你能进入的,你要往那个大门进去才可以。”两名门卫挡下,正要进入竞技场的雷凌。

这种事情,两个门卫早已经见多了,他们不难想到,在他们眼中的小朋友雷凌一类的人,一定是第一次来这边。

十四岁的雷凌,虽然已经有1米70的身高,这个身高或许在他以前的世界,还有点大人的样子,但在传奇大陆根本不够看。

除非他的脸可以长得成熟一点,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小朋友,你怎么还不去那个大门,这个大门不是给观众进的。”一名门卫,指了指在他们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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