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的是女校么?”
跳舞风尚盛于西欧,据说是男女交际上所必需,法国巴黎此风特盛。后来传至沪上,专门赶时髦的男女青年都趋之若骛。几年前的各游戏场、各大旅馆,都另外开辟了地方专门作为跳舞的场所,更是雇佣了中、西方舞女用以暖场,欧式的音乐用以娱耳。那个时候跳舞之风最盛,每天晚上,各舞场中无一不是舞侣济济,宣告客满。更有投机者闻风而动,纷纷应时开设了什么跳舞学校、跳舞养成所、跳舞师范等,专门教那些热爱赶时髦、奈何不懂舞术的青年们。
到了现在,青年男女大抵都会跳一点简单的舞也算是一门技艺。
当然了,并非这个时代的人的向晚晚不是赶时髦学的交际舞。其实是因为当时大学里“体育舞蹈”这门课根本就没有什么男生愿意选,现在的男生大抵都觉得跳舞之类的太柔,不能展示他们的男子汉气概,何况能够选的话,体育课当然是选篮球足球乒乓球之类的更好了……向晚晚甚至还记得常跳的那首曲子,名字叫做《风流寡妇》……但是,这件事是在是不方便解释。
于是向晚晚断然道,“对,没错,就是这样,我念的就是女校!”如果再去问她念的是哪一所女校,那就露陷了。为了避免对方寻根究底,料敌先机抢占主导权,向晚晚果断开启了下一个话题,“你既然是中国人,之前为什么要说英文?害得我以为你是外国人。”
质问!需要用质问的语气!这样对方便会急于解释,从而忘了之前的话题!
对方果然被带到了沟里,解释道:“对不起,我以为这是时下流行的邀舞开场白,你应该明白的。”
向晚晚继续镇定地反驳:“啊,没错,可是我就是这么的落伍,不知道这是时下流行的邀舞开场白。”然后在心里偷偷地吐槽,才不是,其实是你们太落伍了才对,新中国早就不兴跳交际舞这一套了。
对方好像更内疚了,“抱歉,我实在是不知道……”顿了顿,他却忽地一笑,继续说道,“不,其实我知道。从一开始你的表现,我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