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省院之搜查令,搜查我五邑之地,又置本地法院于何地?置本地法院职权于何地?”
接连反问之时,方言义全不给对方反驳的机会。
“省院之设立。在于主持全省法院公正,若嫌疑犯对市、县法院、判决不服者,可上诉至省法院,这为省院之权,但省院越级签署搜查令,未免管的太宽了,若以此搜查令,搜查我厂。那县法院法官之职权,尽为省院所践踏,法官威严不存。如何行以施法,特派员,请恕方某无视,此令,是为乱令,今日之中国,系为法制之国家,绝非只知上官,而不知法律为何之妄法之国!方某身为律师,自当行以律师之责。维系司法之尊严,今日定当向最高法院申诉,要求审理此越权一案!”
一句话,方言义说的是义正词严,全是为正义计的模样,随着他的这番话。周围便响起一阵叫好声,随后,方言义又看着特派员说道。
“特派员,即便您没有合法搜查令,还是请回吧!”
“好一个方言义!”
放下手中的报纸,李子诚的脸上全是一副感叹之色,到底,还是有人碰了国务院这块“硬骨头”,不是用其它的东西,而是用法律,用国会通过的法律,直接指责国务院下属机构“涉嫌违法”。
而其无非就是抓住其中的一个“漏洞”,这么大的中国,只有方言义一个人看到这个“漏洞”吗?
显然不可能,广东的律师数量于全国而言仅次江苏,那些律师,甚至全国上下的律师,又岂会没看出来,无论是内务部还是中央警察总局各分局,为了保密、为了行动上的方便,直接使用省法院法官签署的搜查令于法理不和?
他们都看了出来,但是谁都没有去提,他们之所以不愿意去提,只是因为那是“国”字头的机构,而且“尚能说通”,而且是“行以非常”,所以,是可以接受的,可以容忍的,可以……总之,就像人类史上很多历史的发展一样,从来都是从“可以”发展到“尚能”到最后就是“全无顾忌”了,而现在无论方言义的出发点如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