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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众人对斗鸡眼的崇拜,这家伙不过是不屑的摇了摇头,一副装b犯十足的模样道:“高手,从来都是寂寞的!”
整个酒吧本来就这么大一点地儿,兴兴负责这龙隐路的人马也就二十几号人吧!这斗鸡眼打败那些混混,一个人就灭了一群手持凶器的家伙;瞬间,就传开了。一个个古惑仔们,把这原来名不经转,不起眼的小子当成偶像。
都说这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他们觉得那名不经转的斗鸡眼,一定是一个隐藏的高手。而后者,也丝毫无傀的享受着这份荣誉。孰不知,这一切可是明正诺做的,跟他屁关系都没有一点点瓜葛。
当然了,我们的明正诺童鞋也不会去揭穿,不就是打败了五六个小混混吗?也就在这鸟不拉屎,屁大点的龙隐路,那些下层的马仔之中能威风威风了。那种真正牛的人,还是那些一梭子,扛着枪乱扫的黑社会!
但事与愿违,这事儿最后捅出了大娄子来;倒不是那些小混混的背景后台,有多么多么的硬。而是,这斗鸡眼一人单挑五六个人的事情,传到了这疤子的耳朵中。
当即,这厮只说了,后天晚上去地下赌场找他,有任务要交给斗鸡眼。顺便,也让明正诺去帮忙;看他表情的严肃模样,看来不是什么小事情。
当然,明正诺没放到心上,他现在只是一个马仔;人家是老大,要做什么事情,伤脑筋的就是他们。至于讨论出结果了,伤脑筋透顶够了,剩下的打打杀杀,就需要他们这些马仔来完成了。估计,应该是砍人、闹事什么的吧!
现在,明正诺最伤脑筋的是,明天可就是周末了!他跟赵馨怡约好的,每个周末,他们这对小情侣,都要见面的。虽然上一次,好不容易把赵馨怡追回来了,但是,明正诺以前在枫林高校的时候,两人就单独出去玩过,那一次可把明正诺给整死了。以至于,心中都落下一种“赵馨怡恐惧症”了。
但是,不管怎么样,答应了赵馨怡的事情;而且,明正诺也清楚的明白,自己确实喜欢她。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