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打过点滴后,背部没有那么痒了。感觉稍微舒服了些;不过脸上的小红包简直熠熠生辉,尤其是两颊,远看就像两坨高原红。
真是丑死了,我带着口罩,出门前说:“妈,我去打吊针了。”
“待会。”老妈喊道。
“怎么了?”我回头问。
“你不在家的时候,来一个包裹到了,本来想打电话告诉你的,后来给忘了。”老妈说。
“什么包裹啊?”我疑惑。
“好像是一本书。”老妈在抽屉翻出一袋东西递过来。
我接过看了看,竟然看到寄件人栏目里写的是前男友的名字!
奇怪,都这么长时间没有联系了,他会寄什么东西给我啊?
我转身出门,撕开包裹,取出里面的东西,厚厚的一踏纸,竟然是我读大学时候写的稿子。
话说每个少女都有一个文学梦想,刚进大学的时候,被文学社的社长忽悠了一通,就天真的加入了学校的文学社。
后来发现文学社的作用,就是每天无偿给校报写稿子,给广播站写稿子,给校刊写稿子。
除此之外,成员每周必须创作一篇诗歌,散文或者小说,在周末花一天的时间进行交流。
现在想想,尤其是周末的交流会,简直天雷滚滚,但是当年不是怀揣着文学的梦想嘛,写小说写的那叫一个起劲,经常写到半夜。
仔细回想起来,这还是导致我跟初恋分手的因素之一呢,当时太过沉迷于写小说了,根本就没有心思搭理他,电话不接,短信回去,也不愿意跟出去玩,后来就分了。
不过就算初恋离开,没有能阻止我的文学梦想,到读大二的时候,当初我们同进文学社小伙伴纷纷发现极其坑爹,全部都退的干干净净,只有我还坚守在里面。
前男友曾经看过我写的稿子,然后嘲笑小说完全脱离现实,诗歌酸的倒牙。
不过我还是坚信自己写出来是有价值的,每写出一篇文章,都会打印出来留作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