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她。
那时,他的眼里,只有她一个人。
她会用余光偷偷地瞧,然后回一个狡黠的笑,然后在不知不觉间,在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分辨何为爱情的时候,把他印进了心里,在后来的岁月与他相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不管是本身存在的纠葛还是命运之手,都将他们推到了一起。
走着,走着,离那处地方越来越近,忽然有着一种恐慌。她害怕很多事,害怕回忆当初的情怀,害怕那个树下空无一人,只剩虚无。几乎想夺路而逃,然而终究没有停下脚步,继续往前。
转过一个弯,那棵林荫大树赫然在目,一个白色的身影,站在树下,那么模糊,那么清晰。白衬衫,牛仔裤,与那天音乐餐厅见到时的不一样,也与酒吧里看到时不一样,仿佛他一下子年轻了,回到了当时的青涩岁月。
洛夏捂住自己的胸口,在脚一个趔趄瞬间,手抓住了一旁的树干。眼睛闭了又闭,白色的身影清晰依旧,他就站在那里。可即使怎么努力,也抑制不住那种眩晕的感觉,奇妙的象是把手伸到清澈的湖水里,却被食人鱼尖锐细小的牙齿刺到了骨血里,细细的血沫和细细的疼一路传到心里。
连她都不明白,为什么她和聂云枫曾经那么相爱到骨血难分难舍,而现在面对面时,却是举步维艰。他们之间隔的不止是时间的横流,还有许多许多再也回不去的过去与伤痛。
聂云枫,你知道吗?就算你作了与以前一样的装扮,但是我们也很难回到当初了。
白色的身影在眼前慢慢清晰,他在向她走来。这样寒冷的天气,只穿一件白衬衫,会不会冷?这个念头刚刚泛起时,她立即压了回去。
以身后的树支撑身体的重量,凝看他深浓的眉,忧伤的眼,一切近在眼前,伸手可及。
忽然,聂云枫抬起了手指触到她的脸颊,轻轻道:“不要哭,夏天。”
心一颤,这才惊觉为什么眼前的容颜变得模糊,眨一下又清晰了,就像用水洗过的玻璃一般,原来是她的眼多了莫名的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