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他压抑坏了,不过好在这样的日子就要熬出尽头了。
他们顺着笔直的公路一直朝前走去,大约在上午十点钟的时候,他们看见在道路的一旁停着一辆越野吉普车。靠着车站着一个男子,他满脸伤痕,似乎是被刀划伤了一样。那人带着墨镜,嘴里叼一根香烟,显然是在等着两个年轻人,看见他们一点点走来,不禁挥了挥手。
长脸青年迅速走上前去,嘴里嚷嚷着道:“我去,震哥你总算来了,再这么走下去,我这两条腿都快折了。”
戴墨镜的震哥笑了笑,问道:“没出什么差错吧?”
长脸青年嘿嘿一笑,说道:“我梁赞办事你还不放心?一路上水到渠成。”
这时候,那个背东西的年轻人也走了过来,语气冷淡地说道:“你要是不出手的话,我们就更隐蔽了。”
“哎哎哎,阿成,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梁赞看那个阿成要揭发他,立马转移话题,说道:“不过阿成的枪法真的是太准了,那么一个大活人,正走路呢,一枪过去,不偏不倚,直接打中那南巫的脊椎骨,当时就让他失去了行动能力,我估计全国也没几个人有你这两下子。”
叫阿成的年轻人没有理会梁赞的抬举,他一下子打开了吉普车的后车门,把身上的麻袋放了进去,说道:“都说了,你别叫我阿成,就叫我的名字——舒景成。”
梁赞撇了撇嘴,说道:“叫你外号这不是显着我们两个关系亲密嘛。”
舒景成没有再搭话。戴墨镜的男子走到汽车的后备箱,打开舒景成背回来的麻袋,那里面是一具辨不清男女模样的干尸。那干尸似乎已经长期风化过了,有些年头了,所以,在这样一个炎热的夏天里,它竟然没有散发出一点臭味。
戴墨镜的男子重新合上麻袋,说道:“我们得快上车,今天晚上之前就赶回成都去,不过车上有这玩意,我们就只能走野路了,到时候我们再联系接应的人把尸体送回东北。”
三个人点了点头,一齐上了车,为首的墨镜男发动了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