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儿心,正常人都没法儿拒绝。
所以我总结,姜忆不是正常人。
对于我的言论,姜忆起初只是不置可否,沉默一阵儿忽然问我,“我怎么觉得你形容的对象不是宋朗而是邵南呢。我说,你该不会真喜欢上邵南了吧?”
一句话就戳到了我的软肋,这是现如今我最不愿意正视的问题。关于答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事到如今,喜欢又怎么样,不喜欢又怎么样。难道不喜欢我能够从他身边逃开,还是说喜欢他就能在一起。
有一个成语叫做覆水难收,给出去的感情就像泼出去的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水泼出去还能收回来的。
见我不回答,姜忆又像自言自语似的,“我觉得邵南其实挺喜欢你的啊。”
邵南喜欢我么?肯定是喜欢的,但是有多喜欢,这就不好说了。说难听一点儿,养条狗这么多年也该有感情了,更何况是人呢?再说,喜欢也分好多种,谁知道是不是能够升华成爱情的那种喜欢呢。
其实我也曾经大着胆子试探过邵南,譬如问过他你都快三十岁了还不结婚之类的。可邵南是谁,又怎么会看不透我是什么心思。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是不冷不热瞥我一眼,淡淡地说:“不该有的念头就不要动。”
我不知道邵南是没有玩儿够,还是说他打心眼儿里就不想有个人管着他。其实我觉得二者也并不冲突,哪个豪门阔太太不是抱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心态嫁入豪门的?当然,我说这话也纯属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搁我身上,估计我是誓死不嫁。
关于我被包养的那个传言,我也没多在意。有时候刻意澄清反而觉得假,不如就干脆放着不管。
毕竟传言这个东西,和感情一样讲究的就是一个新鲜感。一旦新鲜感过去了,很少有人再去提起它。我见过一个新闻报三天五天,从来没听说过过了十天半个月还在持续不断播报的。
-?#~?妙?笔?阁@无弹窗?@@+#
又过了几天,宋朗突然打电话约我去喝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