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距离国购很近,匡明宇发现我自个过来的时候,硬是拉着我去了商场,进去之后,我看着他急匆匆的去了百货区,等他回来时,手上拿着一双纯棉拖鞋。
他蹲在我的面前,看了看我的右脚,说:“不是已经跟你说了吗?烫伤后必须多加注意,凉拖鞋太磨脚,换这个吧。”
我别别扭扭的穿上了匡明宇新买的棉拖鞋,低头看着他的表情,半开玩笑的说:“匡医生,你还别说,你真是我见过最好的医生。赶明儿我脚好了,弄面锦旗给你送去。”
“不是说请我吃饭吗?”匡明宇白了我一眼,问:“吃什么?”
我转身指着身后的火锅店,笑着说:“哒哒哒,就这里。”
话说完了,我也笑不出来了。这个转身其实挺随意的,但是我没想到,身后不远处,居然撞见了曾子默。
算一算,我们已经有好一阵子没见面了。
这回曾子默的身旁站着的不是女人,而是罗蒙。
我的脑海里迅速闪现了一个极为特别的想法——曾子默换口味了,罗蒙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美男垂爱。
我挺佩服我自己的,这个时候,我居然还能笑的出来。
倒霉的是,火锅店就在曾子默所在的方向,我这总不能掉头就走,所以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曾子默和罗蒙站在没动,我一瘸一拐的走过去,挤出一个微笑,说:“好久不见了。”
罗蒙哼了一声,白了匡明宇一眼,说:“人生还是处处都是惊喜。”
“你们也来吃火锅?”我瞪了罗蒙一眼,就差直接威胁了:“要不要一块儿吃点?”
曾子默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了我两眼,随后目光落在匡明宇的身上,说:“巧了,还真能一块吃。”
“可是我定的是双人桌。”我不想和曾子默一块吃,我怕到时候没胃口。
这句话导致的结果是,我和匡明宇坐在一桌,而曾子默和罗蒙,坐在另一桌。
罗蒙和匡明宇背对背坐着,而我和曾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