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自己活不长了,只是想在生命终结以前,用全部的积蓄买些东西给我。想到这里,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一颗接一颗落了下来。
“别哭、别哭。”纪世用纸巾擦拭着莫小笙的脸颊:“我的大班长就这点儿出息?钱花光了再赚就是了,哪值得你哭成这样?”
“我……我……”莫小笙不知道她到底是应该辩解还是要埋怨,一时间泣不成声。
“你都说看不到我的死期了,还哭什么呢?”纪世故作轻松:“可别忘了咱们来这里要干什么。嘿嘿,这夜总会的酒可是不便宜啊。”
就在这时候,从夜总会大门口一前一后走进两个人来。前面这人二十几岁年纪,穿黑色裤子、五彩斑斓的花色休闲西服上衣,大金表、大皮鞋、大金链子闪闪发光。正是本市商界的后起之秀,富翁金大同。金大同身后跟着一个穿运动服、敦敦实实的汉子,这汉子脑袋上还缠着纱布,却是上次被马大脑袋派人打伤的司机兼保镖。
那金大同春风得意,带着保镖快步走到纪世旁边的一桌。哈哈一笑,抱拳拱手道:“我才听说马老板大驾光临!兄弟失礼了!失礼了!”
“这话说的。”那一桌坐的正是本市地产界巨头、在省里有靠山的马老板、马大脑袋。见金大同来了,他急忙站起身来道:“快坐、兄弟快请坐。”
这位马老板今天也一改前呼后拥,只带了一个光头来。这光头面无表情,夜总会里灯光昏暗,居然也没摘掉墨镜。马大脑袋起身迎接金大同,他却纹丝没动。
“大哥,这地方乱乱哄哄的,哪是您能待的地方?”金大同却没坐下,朝大门比了比道:“咱们哥俩去餐饮部,换个地方好好喝几杯。”
“不用、不用,这儿就挺好、这儿就挺好。”马大脑袋哈哈大笑,一把拉住金大同,让他坐下,显得异常亲热。
金大同刚坐下来就忙着给马老板倒酒,满脸的热忱。私底下却在暗骂,心说你个老狐狸,也有今天!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收场。
“兄弟!都是场面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