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打书 > 都市言情 > 血战校园 > 第三十二章 秀哥,我想跟你混。

第三十二章 秀哥,我想跟你混。(4 / 4)

,至于我当时非要混社会这个心思,我就不多说了,谁不年少轻狂过,都有傻逼那一刻。

主要说一说寻常的小混混和像贾文秀这样黑道大哥的区别,寻常小混混打架讲究一个哥们义气,但贾文秀和他们不同,他讲究的是出人头地,钱和名气。

简单的说,他当时和我说的一番话还有很多很多,属于是给我洗脑了,他只所以能成为大哥,对手下小弟的控制能力很强,不仅如此,还有核心力,凝聚力,最关键的是有信仰,混社会的信仰,出人头地的信仰,懂的自然懂。

像他们这样的黑道大哥最喜欢像我当年那样迷恋古惑仔喜欢混社会的少年,因为只要给我把刀,然后说两句蛊惑人心的话,我是真上啊。

只见贼吃肉,没见贼挨打,他话说的很漂亮,其实也是把我骗了,他只说了他出人头地,辉煌无比的一面,却闭口不提因为混社会死了多少人,判了多少年。

哪怕是他当天帮我摆事,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其实我都不想提的,但是不说,我自己都感觉这个故事讲的挺傻逼的。

当天贾文秀领着七八十个兄弟去找的王绍岩,王绍岩也不是无名小卒,那天更是喊来了他的大哥二亮,二亮是一个老江湖,五十多岁的老混子,也叫了一帮朋友。

谈判的地点不是什么酒店茶楼,是在永顺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双方一共去了一百多人,面对面的对喷谈判,最后警察来了,双方人手都散了,但二亮服软了,这件事才算了结。

贾文秀只所以能把这个钱要下来,也涉及到很多原因,他年轻气盛,心狠手辣,更是为了闯名,但名声怎么来?

干翻大哥他才能起来!

对面的二亮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混子,人家有车有房,有家有业还有名声,肯定不会为了十万块钱和一个面子和贾文秀发生冲突,所以这件事二亮忍了。

而且这十万块钱也不是二亮出的,话不多说,以后这些啰嗦的东西我就不写了,直接写故事,大家看的开心就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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